董仲舒的阴法和阳儒观点是什么?

董仲舒用阴阳五行的思维框架来说明人与天之间有某种神秘的联系。如“阳贵阴贱,天道之制也。”引申到人事:“君之义,臣之义,父之义,子之义,夫妇之义,皆取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他通过强调阳的重要性和阴的劣势来论证三纲的绝对性,并将封建等级观念描述为天意的体现。他还把“德而不罚”的政治统治原则归结为天意:“君欲为事,必自求。天之大,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为杀,德为生。因此,阳总是生活在夏天,以生育和保健为事,而阴总是生活在冬天,积聚在空虚无用的地方。这样,我可以看到上帝不会受到惩罚。”是刑还是德,是王还是霸,是秦汉以来思想家们长期争论的问题。董仲舒从阴阳师那里拿来了阴阳的思维框架来解决这个问题。他的阴法阴阳儒学观以法家的法治理论为纽带,把人吸收到儒家的思想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