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家庭账户和家庭互助的区别

亲属关系账户与家庭互助的区别在于:办理渠道不同、参保地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对应关系不同。

区别一:办理渠道不同。

“家庭账户”是国家医保局电子证书为了方便老人和孩子办理医保而推出的便民功能。解决了不携带“实体卡”的问题,与医保账户余额无关。

“家庭互助”是指部分人个人账户余额较大,愿意授权父母或子女使用。授权后,孩子和老人去医院买药,需要现金支付的部分可以由被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区别二:参与地点不同。

“家庭账户”要求参保人在国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家庭互助”要求被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被授权人必须是正常参保职工。

区别三:应用场景功能不同。

“家庭账户”是帮助申请医保的亲属激活电子证书。看病时可以拿出手机出示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实现展码应用,不涉及他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互助”是授权员工为其亲属使用个人医保账户(即医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中的资金。

区别四:对应关系不同。

家庭账户最多可以添加5个人,关系是双向的。同一被保险人可以添加亲属,也可以由亲属添加。家庭互助关系的捆绑是单向的。同一参保人同一时间只能绑定或绑定1次,最多可授权6人绑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探索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保健消费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