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极端贫困学生意味着什么?
贫困生是指具有本地户籍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或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义务的学生。
第一,扶贫的内容
1.首先,照顾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生活照顾的内容主要包括为特定赡养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照顾和帮助,体现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赡养人的特殊照顾。
2.其次,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在传统工作中,供应粮油副食、生活燃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生活条件的住房,概括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3.第三,提供疾病治疗。贫困照顾者一般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设在供养服务机构的诊所(站、点)接受治疗。解决特困供养人员的疾病治疗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医疗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最后,处理丧事。各地在为贫困供养人员办理丧葬事宜时,应遵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特困供养人员的丧葬费可以从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的资金中支付。供养标准对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如何认定学生特困?
在农村户籍学生中,贫困生的基础是“建档立卡”。在有城市户口的学生中,贫困学生主要是“城市低保户”。行政区域内的贫困学生,比如某省的几个连片贫困县(区)。
只要学生的户口在这些行政区域,都是需要帮助的贫困生。在一些单亲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经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后,也可以作为贫困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