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回家休养有营养费吗?

法律分析: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旷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以受害人残疾为准:如果伤情明显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轻伤以上的,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自受伤之日起至伤情基本恢复之日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种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