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聘教师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宪法和中国*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申请人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一致;申请人有效毕业证书中包含的学历、专业名称(不含辅修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完全一致。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不要报考,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委托和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托和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
(2)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者。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训诫、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的,应当回避。
(6)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公职人员)和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期截止时间为13,2023年3月)。
(7)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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