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生活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护理带薪停工期与伤残鉴定后不同。

1.带薪停工期间生活自理有障碍的,由工伤治疗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能会派人来照顾,或者请人照顾,或者交护理费请人照顾。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由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等级,按同样情况处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终结工伤职工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生活自理障碍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月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生活护理费由当地省市适时调整。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进食、翻身、排便、穿衣洗漱、自行活动五个条件,将护理等级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