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失传的闽西客家音乐十首

闽西客家樊氏音乐作为一种民族文化,是闽西客家民间传统文艺最重要的代表性文艺项目之一。又名客家十乐、十打、十景、聚乐。因乐队演奏二胡、吊鬼、椰胡、板胡、月琴、三弦、琴、琵琶、竹笛、唢呐等十余种打击乐器,故称。

樊氏音乐以其独特的魅力在汉族人民中广为流传了近300年。由于流传久远,不断吸收和融合了当地的畲族古乐、汉剧、经幡戏、潮剧、采茶戏、木偶戏、饶平戏等剪纸音乐甚至宗教音乐,不断丰富自己,形成了深厚的艺术积淀和丰富多彩、艺术风格各异的曲调。据说总共有1000多首曲子,但其中许多已经失传。现存的古代“宫池谱”以及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收集、记录和油印的不到300种。

如今,只有不到100首民歌。其曲牌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大曲或大名曲,如《龙过江》、《梅花三弄》,为传统的十番曲;第二类是小调,如《红绣鞋》、《双帮船》、《蟹歌》,这是一种伴随着船灯、马灯的民间小调。第三类是戏曲弦,如南北入宫、琵琶词、小金、小扬州、春夏弦等。

传统乐器有笛子、提琴管、椰树、云锣、狼弦、大小锣、大小钹、清鼓等十种。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演变,又增加了笙、木鱼等乐器。樊氏音乐的乐器非常古老,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它所使用的独特乐器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是乐器的活化石。早在北宋时期,我省闽清音乐家陈亮就有《乐书狼弦逗管》的记载。樊氏音乐的演奏形式分为坐和走,其演奏编排很有讲究。主要用于迎神、百姓婚丧、家宴等民俗活动中。樊氏音乐的曲调大多以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为基础,反映一定的意境,有的还表现古代传说和故事。

“闽西客家十番曲”在闽西城乡广为流传,深受群众喜爱。无论在城镇还是乡村,几乎都有演奏樊氏音乐的阶级俱乐部,大多由业余自娱自乐的艺术家组成。它一年到头都在玩,尤其是在节假日。表演者大多是商人和当地知识分子,但也有少数普通人。一些地区的班社相当有名,如连城的集贤社和嬴稷社,长汀的泥涌社,雅阁和绿雅轩,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上杭民乐团,永定的老苏维埃民族乐团等。

涌现出连城黄花子、上杭温福林等一大批著名的民间艺人。“闽西客家樊氏乐”不仅由班社和民众自己演奏,还延伸到汉剧、木偶戏、古一班、船灯、采茶灯、骑马灯等汉族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中。20世纪50年代初,“上杭县民乐团”演出十首著名音乐歌曲《山流水》,被省里选送到北京参加音乐会,受到高度赞扬并获奖,成为晋京“闽西十大客家音乐”史上的第一次。

闽西客家樊氏乐队的乐手数量和乐器使用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一个樊氏乐队少则五到七人,多则十到几十人。表演形式有坐和走两种,以拍板为指挥。笛子引路(领路),文场和武场间隔进行。闽西客家樊氏音乐处于后继乏人的状态,亟待抢救和保护。

福州茶亭对樊氏音乐的弘扬和传承,已经远远超出了音乐学的范畴,是发掘和保存中华民族民族学、民俗学、文化比较、文化传播、民族人口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的无价之宝。福建省美术馆民乐研究专家刘春树说,十次必救是必然的。它的节奏和表演方式与其繁荣时代的生产力相一致,与当时人们缓慢的生活节奏相协调。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樊氏已经逐渐从繁荣走向衰落。当然,这种古老的音乐有其文化价值,需要保护。政府政策的支持是保护樊氏音乐的坚强后盾。

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樊氏音乐被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福建省龙岩市参与申报“樊氏音乐(闽西客家樊氏音乐)”

福建省福州市参与申报“樊氏音乐(茶亭樊氏音乐)”

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项目名称“樊氏音乐”,项目类别传统音乐,序号75。

2008年,江苏省淮安市申报“樊氏音乐(滁州樊氏锣鼓)”

江苏省江都市申报“樊氏音乐(邵伯锣鼓小品牌)”

浙江杭州申报“音乐十迷(塔精十迷)”

浙江遂昌县申报“樊氏音乐(遂昌樊氏昆曲)”

福建省莆田市申报的“樊氏音乐(黄石惠阳十音)”

广东省佛山市申报的“樊氏音乐(佛山樊氏)”

海南省海口市申报的“樊氏音乐(海南八音器乐)”

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列入名录的客家传统民俗文化项目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