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收养婚内出轨的孩子,且丈夫不愿意离婚吗?
可以领养。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是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婚内出轨,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可能涉嫌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女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离婚,男方有权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夫妻* * *同一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1091条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