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派经济学的主要理论
还有人把经济公平作为一个普遍的永恒范畴,否认它在不同的经济制度和历史发展阶段有特定的内涵,这是一种带有历史唯心主义分析方法的思维表现。
还有人把经济公平作为一个没有前提条件的绝对概念,否定公平与否的辩证关系和转化条件,这是一种带有形而上学分析方法的思想表述。以按资分配为例,没有传统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公平的;在社会主义初级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合法性和市场等价交换意义上是公平或合理的;但从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的经济本质来看,这是不公平的,或者说形式上或表面上公平,但实质上不公平。
必须指出,理论上有一个重要区别: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平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出了收入平均的概念。从经济活动的结果来界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只是经济公平的含义之一。即使平时结果很公平,至少也有两个观察角度:财富分配和收入分配,财富分配的角度更重要。而且平均收入分配和公平收入分配属于不同的层次,不应该混为一谈。包括阿瑟·奥肯和勒纳在内的国际学术界流行的思潮,将经济公平和结果平等视为收入均等化或收入均等化,这显然包含着严重的逻辑错误。
如果囿于西方机会均等、结果均等的肤浅理论,我们就无法意识到,即使在号称机会最均等的美国,由于财产占有的巨大反差、市场机制的频繁失灵、教育环境的不同、生活质量的悬殊、种族和性别的歧视,在人们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之前,也存在着许多机会和权利的不平等。萨缪尔森经济学在分析贫困原因时也承认:“收入的差异主要是由财富的多少造成的。.....工资和个人能力的差别相比,财产差别可以忽略不计。.....这种阶级差异并没有消失:如今,较低层或工薪阶层的父母往往负担不起把孩子送进商学院或医学院的费用——这些孩子被排除在整个高薪职业之外。”
任何人类活动也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使得特定范围内的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或者福利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或者财富得到最大程度的增加。经济效率涉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领域,涉及经济力量、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的各个方面。
美国费希尔和唐·布什合著的教科书《经济学》也印证了公有制国家更高的效率:“计划体制是如何运作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大部分时期,苏联的增长虽然没有日本快,但比美国快。”可见,资本主义国家都是有效率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无效率的论调,与本世纪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结论和科学精神是格格不入的。还是美国的Keith和Phil在90年代相当流行的教科书《经济学》中客观地解释过:“私有制和竞争性市场是有效率的结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系列非常严格的假设。.....但就效率而言,主流经济理论并没有得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完全成功的结论。”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联合国承认的49个最不发达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显然,没有理由为了宣传改革的必要性而自我抹杀新中国的早期表现,那样会留下思想混乱的后遗症。
在耶鲁大学教授迈斯纳看来,计划经济是成功后的隐退,市场经济是继往开来。如果运作得当,市场经济的表现可以超过传统的计划经济。改革的目的是进入高效率的最佳状态。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资产公有制只是为微观和宏观经济高效率和比私有制更平等的机会开辟了客观可能性,而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必须以科学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机制为中介。效率是实行公有制和体制改革的基本动力。
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是建立在大量可靠的经验比较基础上的,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先进文化等上层建筑的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并不都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其刺激作用在达到一定程度后有递减趋势,甚至出现负效应。比如,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地下经济”、“寻租”活动、权钱交易等形成的巨额黑色收入、灰色收入,与效率的提高并无内在联系,但有时却是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和丧失的结果。再比如,部分高收入者的工作效率已经达到顶峰,继续加大分配差距并不会提高效率;一些低收入人群也不可能通过改变内外条件来增加收入,进而导致情绪低落,效率降低。目前中国也存在这种情况。换句话说,“自私的经济人”接受高收入刺激的效率具有生理和社会局限性,在没有新收入的情况下,他不会轻易进行效率改进活动。收入和财富差距过大,必然会失去社会的整体效率。娱乐圈经常发生的“假唱”,美国系列会计丑闻中的“高管”高薪和股票期权制度,个别行业收入极高导致的普遍心理失衡,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事实上,高效率离不开建立在合理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基础上的公平分配。在制度成本最低、相对最公平的状态下实现高效率是改革的最终目标。我的观点是,公平与效率是一种正负对等的关系,当代公平与效率最优结合的载体是市场化的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所体现的经济公平,体现在有差异的劳动平等和产品分配平等。这种起点、机会、过程、结果都不同而平等的分配制度,客观上相对于按资分配是最公平的,不存在公平与效率哪个占优的问题。
同时,只要这种公平不被曲解为收入和财富的“平均”或“平等”,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政策调整,按劳分配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效率的最大化,无论是从微观还是宏观的角度。这是因为市场竞争形成的合理收入差距已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优化社会规模上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国内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公平与效率是正相关的,是互惠互补的。这些都是具有普遍意义和科学性的,而不是指某个特定阶段。
市场化的按劳分配,更具体地说,就是按劳分配的市场化,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劳动力价格的转化形式——工资或收入——是劳动者和企业在市场上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因此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前提和途径;二是作为企业按劳分配。换言之,同工同酬原则只能在公共企业范围内实现。不同企业的劳动者消耗的工作量是一样的,他们的报酬也不一定相等。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不想重蹈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和美国库兹涅茨所描述的“倒U型道路”,那么就需要逐步建立一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全社会的共同繁荣和经济、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