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的生活费是多少?
孤儿基本生活费支付给失去父母又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18周岁以下的公民。成年后仍在学校就读的孤儿,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分散在社会上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提供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市级开发区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水平自然增长机制。
分散在社会上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提供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市级开发区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水平自然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