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
甲方: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
乙方: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
丙方: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本着互利、团结、合作的精神,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和年月日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让合伙人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的名称和合伙项目
合伙组织的名称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伙项目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合伙期限
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分配
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份额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五条工资、剩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1.红利分配: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各合伙人的工资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2.收益分配:不包括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应付税款等的收入。是净利润,即合伙企业创收盈余,是合伙企业分配的重点,将根据各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优先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按照各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退伙和出资转让
(一)退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撤换合伙人:
(1)个人资不抵债;
(二)未履行出资义务;
(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执行合伙事务有不当行为的;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
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后,视为放弃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的利润和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将自动拥有财产份额,但不能免除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转让合伙组织的财产份额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将合伙人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该第三方视同新员工。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在修改合伙协议后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企业负责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企业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召集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企业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投票权: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在合伙人会议上投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决定一般事项应当经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4.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才能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选举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二)增减业务种类,调整转换业务项目,拓展业务;
(3)调整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
(四)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方案。
(五)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他
5.其他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和合伙组织主管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合伙事务执行人应当每月主持一次全体合伙人和合伙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一次下属员工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我委托_ _ _ _ _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拓展业务、调整和变更经营项目等)有最终决定权。).
2.开展对外业务,签订合同;
3.检查、监督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任免、调整其职务和职责;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聘任和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决定其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用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 _ _ _ _为合伙企业内部行政事务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其权限是:
1.组织和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的运作进行全面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订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支和日常财务支出;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 _ _ _ 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
1.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和后勤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开支,合理使用资金,预测合伙组织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和财务出纳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整理、收集、归档有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册、报表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销毁或归档;
6.制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的现金流量和与银行的资金存取,及时核对,确保账目清楚,与事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2.合伙人有权分配合伙企业的利益;
3.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组织财产中的份额或者按照约定分配合伙利益,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
(2)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协议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损失;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9条禁止的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私自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益归全体合伙人所有,造成的损失由合伙人本人全额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与本合伙项目类似或竞争的业务。违反规定经营的,应当按照其前两年经营的最高月利润(或平均利润)的12倍向合伙组织支付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加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未经其他合伙人书面一致同意,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受受让人成为新合伙人的,可以按退伙处理,被转让的合伙人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擅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争端解决方法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合作伙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经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如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页,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丙方:_ _ _ _ _ _ _ _ _
签名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约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