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武宁县的产假和陪产假是什么?
法律分析:九江市武宁县产假最长为158天,其中法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60天。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享受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节假日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