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五保?

法律分析:

一、农牧业补贴:

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10元,马铃薯制种基地补贴每亩100元。

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

3.积极推广配方肥。推广配方肥,每亩补贴18元。

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按照纳入采购项目的机具销售价格的30%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

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费补贴。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大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费财政补贴政策。其中,各级财政对农作物保险的补贴占90%,农民承担10%;温室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养殖户承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养殖户承担20%。

6、绵羊、牦牛、山羊种子补贴。组织项目户购买补贴种畜并按计划自行选择所需种畜,购买时只支付除补贴金额外的差额。

7、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

8、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激励机制。禁牧补助标准由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计算,草畜平衡奖励为每亩1.5元。

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400元,省财政补助200元。

10,种粮农民直补。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土地面积为基数,每亩补贴15.2元。

11,农资综合补贴。补贴由享受直补的农户和国有农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

12,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补贴期限: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草原2年。补贴标准:黄河流域每亩农田补贴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年每亩补贴140元。同时,每亩农田补贴现金20元。一次性种苗补贴为50元。

13,搞好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期限: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草原2年。补贴标准:黄河流域每年每亩补贴现金70元。同时,对退耕农民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

15,取消农业税。2005年2月29日,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2006年10月3日NPC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

第二,计划生育:

1.“少生快富”计划生育项目:对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农牧民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父母,夫妻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父母的,每人每年奖励1160元(国家标准为960元,我省增加200元),直至其死亡。

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救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620元的特别救助,直至其死亡;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年给予每人1.320元的专项救助,直至其死亡。

4.康福家庭行动。“康福家庭行动”就是将各类家庭分为五种类型:标准型(夫妻及未婚子女)、新婚型(新婚夫妇无子女)、老年型(60岁以上夫妇独居)、混合型(三代同堂)、特殊型(单亲、单身、丧偶、留守)。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提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分类综合服务。

第三,文化:

1.农(牧)书屋项目:每家农(牧)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

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通过专项补助,保障省、地(市)、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

3.乡镇文化站设备项目:为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发放衣物、乐器、音响等设备,保证文化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54.38+万元。

4.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每月为我省行政村放映一部电影,全年每村放映12部,每部电影补助200元。

第四,民政:

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确保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2.五保供养:今年全省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分别比去年提高34.5%和53.8%。

3.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主要是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给予财政补助。2011,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为19200元。

4.农村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家庭实施医疗救助。主要补助参保缴费、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

5.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2012起,对未享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无经济收入,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5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卫生事业:

1,村医补贴扶持政策:村医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增加1000元;同时,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取暖补贴。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牧区农牧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大病互助为一体的医疗制度。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2010年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不及物动词社会保障: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年费,缴费设置五档,100-500元,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在保险补贴政策中,政府从“人口”和“出口”两方面对参保居民进行补贴。最低缴费档次除30元外由财政补贴,同时每档加5元;重度残疾人在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最低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60周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直接发放。

七、住房:

1,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试点,重点支持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危房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民解决最基本的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贴对象。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6000元。

2.农村地区奖励性住房建设。2012农村奖励性住房补贴标准:每户12000元。

3.金融支持促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将农村牧区住房与城镇保障性住房相结合,符合城镇购房条件的农牧民,经认真审核后,可按照农村牧区住房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八、教育:

1.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补助范围为: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内学生每人每年上小学500元,初中7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为2011年,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2012年,提高全省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全区学生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00元。

3.免费课本:全省66万学生享受免费课本政策。标准为小学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4.困难学生资助:对高中、中职、高职、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在玉树灾区外就读学生的资助。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科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每个学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

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取暖补贴。从2011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增加100元,达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以公用经费作为补助核定。

7.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非寄宿制贫困生补助标准为初中每年60元,小学每年40元。

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9.交通:新改建2000多公里农村公路和300多座方便农村群众的桥梁,乡镇班车率分别达到90%和80%。

X.扶贫和发展:

1,扶贫标准。我省扶贫标准调整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

2.实施专项扶贫。

(1)整村推进项目。对整村推进的扶贫对象,给予家庭生产项目支持。供养标准为农区每户5000元。

(2)异地扶贫项目。坚持土地整理与整村全社搬迁相结合、自主分散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力争搬迁安置71个村、6000户、2.6万人。努力迁出,发展,致富。继续对移民建房给予补助,标准为人均5000元,每户2.5万元。

十一、退耕还林政策:

1.继续向农民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2年黄河流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160元。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奖励农牧民造林申报的政策;二是国家公益林管护政策。

12.家电下乡政策:继续实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小排量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至2065 438+2003 65438+10月31。从今年65438+10月1开始,十类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冷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饭煲)补贴标准由。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至2065438+2003、65438+2003、31。购买摩托车的农牧民,由政府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摩托车补贴6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村庄,是指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区域综合体,包括城镇和村庄。

第三条推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