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8年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
(一)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济南市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受生源限制)和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户籍、生源地限制(详见2008年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资格条件(特殊科目除外)。
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和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候选人不能申请他们应该避免亲属关系的职位。济南教育系统学校教师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当征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司根据招聘计划和职位空缺确定招聘岗位。这次有74家公司招聘178职位211人。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8年济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三。注册和资格考试
(1)注册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6月13。
查询时间:2008年6月12-6月15。
具体措施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最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之前的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资格不可更改。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检查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在前一天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考生补充。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通过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考生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参考。
3.在线支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次日至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于2008年6月12日至6月15日登录济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时使用),2008年6月22日至26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应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招聘信息公示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信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求职,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有就业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求职的介绍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可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其他
我省招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含2006年招聘的大学生),3年内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经十路239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时,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名证明、山东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招聘通知和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评价考生综合素质和考试科目分类。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考教育教学基础知识(A类);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参加职业能力测试(B类)。
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A类)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相关知识;职业能力测试(B类)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和推理能力、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运用基础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组织机构,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程序等具体事宜,请参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工作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评价应聘人员适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人员不少于7人,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为1: 1,确定进入考试范围的人选。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试和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试和体检人选)。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因考试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依次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等额递补。考试和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不及物动词签订雇佣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员于7至15进行无异议公示,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录用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
七。其他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名义举办,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在* * *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