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贺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由招聘机关(单位)制定和解释。
3.如果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以报考吗?
(1)招聘岗位设置为大类。本专业不存在于本学术层次的专业目录中,但存在于本专业目录的其他学术层次中,可以报考。
例如,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报考人员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但该专业仅列入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目录,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
(2)报考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并能提供毕业院校证明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可以申请第二(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吗?
答:考生的第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与学位查询网站查询认证的,考生可报考第二(双)学位专业及辅修专业;因岗位原因对专业有特殊需求且明确要求专业的除外。
5.技工院校高级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符合相应要求的岗位。
6.有国外学历的人可以报考吗?
答:在国外(中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均可报考。没有认证的,视为没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2023年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在7月15日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后以回避关系构成招聘岗位」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1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中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或者在其中一人担任领导职务的事业单位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1)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叔母、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
(四)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的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子女及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8.如何理解产地?
答:“学生籍贯”是指报考院校时报考人员的户籍所在地。
在报考高校时没有户籍所在地信息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是大学毕业生,一般从申请人的中学经历来判断。如果申请人所在的中学是外省的,一般可以判断其籍贯是外省的。
9.2021和2022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吗?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和202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求职期内离校未就业,其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一般是指曾经或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或曾经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工商登记中办理手续的人员。
10.如何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确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2)参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社区党建工作组织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计算。
(三)首次受聘于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五)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六)自主创业并在工商登记中办理手续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七)以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就业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和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报考人员在脱产或脱产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是否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没有。
即使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此期间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2.候选人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政当局。借调时间算不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200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通过借调(含调任、帮工或跟班,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基层工作的,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3.哪些人可以报考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
答案:1。服务过基层项目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2.基层项目在职人员,服务年限1年以上,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可以报考。
3.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可报考。
4.服务期满前辞职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服务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本公告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要是指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聘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农村社会事务综合工作者、协管员等。
14.在报名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这个岗位吗?
答:服务期满后,被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报考。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吗?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65 438+06]79号)精神,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享受同等服务,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聘)用、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在各类企业落户、升学等。
16.如何定义为基层项目服务的时间?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2014年3月1日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期内,为基层项目服务的人员通过借调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超过90天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为基层项目服务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服务期间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并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辞退。
自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基层项目服务时间。
17.什么人可以报考「退役士兵」这个职位?
答:报考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官和义务兵。
18.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违纪违规行为?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一)伪造、变造文件、证件等注册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二)提供的注册资格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真实,影响注册审查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本次申请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后仍不按规定填写和填报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卡、答题卡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以及与考试有关的设施、设备的;
(七)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时应当给予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其当时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相互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或者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
(五)在本人离开考场后,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和答案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无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的。
第八条考生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其当时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对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无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第九条应聘人员应自觉维护招聘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资格,并责令其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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