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资助项目有哪些,如何申请?

新生资助项目包括:

1.国家奖学金

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奖励专科生5万人,每年每生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的3%左右,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拨款

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预科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的20%左右,重庆市属高校覆盖27%左右。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三个档次。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由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为准,不得上浮。

5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财政部、教育部对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6.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和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一次性补偿或者补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减免学费。

7.直接招募士官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对直接被征集为士官的大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已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个学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经费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补贴。一是学费补助,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生活费补助;三是其他奖学金。

9.师范生免费教育

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开始,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与就读学校之间的往返路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在省(区、市)内高校就读的每名新生补助500元,在省(区、市)外高校就读的每名新生补助1000元,全市补助5800人。。

11.勤工俭学

高校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俭学机会。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补贴

高校利用按规定比例从业务收入中提取的经费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捐赠,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校内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

13.绿色通道

高校要建立“绿色通道”,对入学且无法缴纳学费的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4.重庆三峡移民高职学生奖学金

在高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三峡移民学生中,对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15.重庆市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计划。

对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民公共查询系统、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所有重庆市贫困家庭全日制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学费8000元以内全额补助,8000元以上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由助学贷款解决,贷款要用完,学习期间财政利息全额补助。

16.由“海外教育”项目资助

“泛海助学行动”项目每年资助全市654.38+0万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优先资助重庆户籍农村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在全市剩余名额的基础上,可用于资助重庆市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新生,并向全市18贫困县倾斜。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在资助之列。

17.重庆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秋天的梦”

对户籍在我市18贫困区县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给予助学金。2017年度,项目安排资助90万元,资助名额300人,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

申请方式:困难新生需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方可申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确属贫困生的,按政策给予资助。

扩展数据:

贫困家庭新生入学补助项目是一项国家惠民政策,针对已考入高职及以上院校的贫困家庭新生,资金为交通补贴。被省内院校录取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补贴1万元。确保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到达高校进行录取。责任单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校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公示不少于5天。领取助学金后不在高校注册的,助学金将被收回。

人民网-大一新生看看这些17助学金政策,帮你实现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