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定向招聘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定向招录是指公务员部门面向特定岗位招录的部分人员,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志愿服务西部地区的一类人员,即所谓的四项工程人员。
学习期满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按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改革政法院校招生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从2008年开始,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入学考试的统一考试,从退役军人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员考入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
招聘目标: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聘对象:
高中起点专科教育招生对象:
具有当地户籍的退役士兵,须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面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招生目标:
招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如云南为三年,含毕业当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目标:
招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就业期间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研究生教育的招生目标:
招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生涯中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参加高考并通过全日制学习后,按照普通计划招生,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