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最低工资638元,合理吗?
第一,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
该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原因如下:
1,企业效益差,实施减员增效。
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效益严重下降,不得不实施裁员降薪措施,以缓解经营困难。所以允许部分大龄员工回家,内部退休,每月发放638元生活补贴。
2、职工身体不适应工作要求。
由于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如非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出院后不能信任其岗位,企业无合适岗位调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作出了让其回家休养并每月发给其638元生活费的决定。
3.岗位工作向智能化、机械化转变,不需要或者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老工人。
为了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企业对工人岗位的设备进行了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后不再需要人工操作,而是改由机械或电脑自动操作,造成人员冗余,原有工人下岗。企业给该工人每月638元生活费,回家休养至退休。
第二,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只发638元的最低工资,有法律依据吗?合理吗?
1.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在“因生产变动、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规定的几种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所在公司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让员工回家退休,并且只支付了最低工资638元。显然,员工退休未满五年,在企业工作满十五年,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企业在上述情况下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然导致违法解除,每违反一年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双倍赔偿。因此,企业采取给员工638元工资(生活费)的方式,在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似乎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本质上,企业还是违法的!
2.根据2019年3月公布的全国各省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湖南省第四阶段为1130元。显然,劳动者所在企业支付的638元工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只是生活费。
3.劳动者所在企业将57岁的劳动者送回家休养,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4.劳动者所在企业将57岁的劳动者送回家休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决定公示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规定,改变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的约定,即使企业裁员,也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综上,企业把一个57岁的工人送回家休养。虽然没有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本质上还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一,它只支付了生活费;二是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利;三是违反劳动合同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的约定。此外,企业即使裁员,也必须经过工会同意,裁员方案要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3.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是违法的,只支付638元的最低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应该怎么做?
公司将57岁的工人送回家退休并支付638元生活费是违法的。
1.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造成争议的;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要求劳动部门依法要求企业按照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补足不足的工资,要求企业停止侵犯劳动者权益,让员工回企业继续工作。
2.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交五险一金,交600多块钱,是很正确的,因为企业现在是困难时期,不需要那么多人上班?这是劳动法解决不了的。年纪大了,眼睛、体力、脑力、精神都不如年轻人。给年轻人优化位置是对的。如果你觉得不对,可以打官司,但是你年纪很大了。我劝你,任人摆布,少生气少发火,坚持退休。健康就好!健康快乐最重要!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给他们638元的最低工资,不合理。
1.工人有工作的权利。让你回家退休的公司应该是体制内的。当今社会,具有国家垄断地位的企业都是营业收入相对较高的企业。所以题主提出不想太早离开现在的岗位,享受638元的待遇,回家退休。
和你一样,作为劳动者,我们也恨不得尽快离开现有的企业。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已经被社会淘汰,却还在苦苦支撑,为什么?现在企业停工半年多了,停工期间,我们没有给员工一分钱收入。我们都希望企业早点有个说法,或者尽快破产。
所谓不断不立,破产员工就解脱了,可以找到自己的生活了。然而,它一直进展缓慢。疫情期间我们如何生活?
3.作为劳动者,企业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可以让你尽快回到自己的岗位,继续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4.接受现实吧。毕竟你已经不年轻了。可以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利用自己现有的技能赚取更高的价值。
这个世界不讲道理怎么办?
这种做法当然不合理,也不合法。
一般来说,公司不能就这么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如果是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那么可以考虑调整岗位,但必须同意;如果想让员工待岗,还必须拿出公司经营困难需要减产的证据,并支付最低生活费,但待岗时间必须明确,不能超过两年。
如果要内部退休,必须和员工达成协议,支付最低工资,社保由公司继续缴纳。直到退休,办理退休手续。
现在公司只给受试者发638元的最低工资,不清楚社保怎么办;公司和受试者协商达成一致了吗?可以肯定的是公司没有这么做,否则题主也不会提出这个问题。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辽宁省第四最低工资标准是1120元,是全国最低水平,但是主体现在才638元,肯定是不合理合法的。
这件事怎么处理?
1,主动协商复工。
如果公司只是单方面通知题主退休,没有达成共识,那么题主应该向公司明确拒绝,要求复工,正常工作。
如果公司明确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退休”期间的合同工资。
2.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减产,要求业主待岗的,要求公司按照当地低保标准支付,按时缴纳社保。
有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经济困难,需要减产,从而要求题主待岗。然后公司必须为题主支付最低生活费,按时为题主缴纳社保。
所以题主需要向公司了解自己的社保是否按时缴纳,如果没有,必须及时补缴。同时要求公司按照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费。最好去当地社保局了解一下当地的低保标准是多少,看看公司是否按照标准发放。不足的,必须要求补足。
3.如果公司想让被试退休,也必须和被试协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受试者接受公司退休,那么公司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按时缴纳社保。所以主体要主动和公司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之要主动找公司,不能让公司处理,影响我们的根本利益。好了,我就简单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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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休,每月工资638元,合理吗?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1首先,根据你的分析,公司给出的最低工资是638元。这合法吗?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包含个人社保金额。因为你在问题中没有注明员工属于哪里,如果你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包含了个人社保缴费金额,你需要自己去查一下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因为不知道你的扣缴基数,所以无法计算你个人缴费的数额。如果将公司代扣的个人部分加入到实际支付给你的金额中,则符合你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也是合法的。
2.我们会分析公司让你回家养老是否合法。
如果公司和你达成一致,你同意退休,如果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是合理的方式。
如果公司未经你本人同意,要求你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退休,只支付最低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标注九项基本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劳动报酬;第五,社会保险;6.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从这两个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公司与你形成正式雇佣关系后,需要为你提供约定的劳动权利和劳动内容,公司有义务安排事情给你做。如果公司不给你安排事情,罚款,那就是你们公司的问题,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还是要给我的。你已经57岁了,还没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公司让你回家退休,你还得继续给你发合同规定的工资。如果工资中包含绩效工资,只能按照公司规定扣除。
应该是不合理的!这方面我不太了解。我只能说最低638的工作太低了。至少1500元就可以了。
平心而论,以现在的价格,给600多块钱休息真的不多。
但另一方面,这是你做硬件后得到的钱,你不用上班;当然,多给一点,多给1000块或者2000块,整个退会就锦上添花了。如果能完全退休,应该57岁了,应该内部退休。但是现在企业的政策,大家都知道,完全不符合,没有可持续性,只能靠自己的运气。
所以,实在不行,就回来,自己现在稍微做点事情,整两千多块钱,还是没问题的,只要愿意身份不要端着架子。
就这样,我赚了2000多,加上单位给的600多,至少有3000左右。
既然单位放开了,单位的经营和效益肯定到了一个难点。我以前说这是减员增效。但是,减员是肯定的,但不一定能提高效率。因为企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可能不是人事的问题。即使是为了提高效率,也不要指望提高到留下来的员工,尤其是辛苦流汗的工人。
即使是留下来的人,为了扭亏为盈,做的也比较多,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效益可能会差一些,可能没有多少人去拿。
一个不可救药的单位就像一床满是跳蚤的破被子。如果你没有勇气离开破棉被,渴望热风,你只会被无数跳蚤叮咬吮吸。直到我瘦了,油没了,灯也没了。
如果你真的跳出来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几十年,也许你会感叹为时已晚!但我还是出来了。
反正单位还是给你硬件的,自己做点事压力也不大。三年只是弹指一挥间。三年后,我正式退役,这是一个真正的幸福保险箱。那时候,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如果你不想做,那就喝点小酒,唱最美的晚霞!
在企业中,这叫内部退休,这几年很少有企业这么做了!
这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从公司退休的人什么都不干,企业还要给他交各种保险,一个月给他600多块钱。企业亏损吗?个人呢?一个月给600块,够吃够喝吗?你违反了劳动法!
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我觉得个人在占便宜!意思是退休前企业给了一个长假,还是有一定保障的,但是如果你有点能力的话在社会上找工作还是很容易的!一个月赚两三千没问题!绝对是好事!
合理不合理不重要,觉得合适不合适才是最重要的!
呼吁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尊重国情现实,让55岁以上的男性员工退休!